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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病退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6:49:1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问题,而如果是问题比较严重。导致我们无法正常的工作,这个时候我们都会想办理一个提前病退。那么办理提前病退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提前病退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问题,而如果是问题比较严重。导致我们无法正常的工作,这个时候我们都会想办理一个提前病退。那么办理提前病退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提前病退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提前病退的条件

  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至四级的都可以办理病退。标准如下: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3、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7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三级工伤或职业病。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面部重度毁容;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6)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7)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8)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9)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瘫肌力3级;

  (11)偏瘫肌力3级;

  (12)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13)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6)一侧肘上缺失(利侧);

  (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9)双髋、双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0)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22)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3)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24)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后;

  (25)一侧胸改术后(切除6根肋骨以上);

  (26)尘肺Ⅲ期;

  (27)尘肺Ⅱ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8)尘肺Ⅰ期、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29)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30)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1)粒细胞缺乏症;

  (32)全胃切除;

  (33)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34)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5)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6)永久性尿管腹壁造瘘。

  4、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8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四级工伤或职业病。

  (1)中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癫痫重度;

  (4)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70%;

  (5)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7)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8)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9)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

  (11)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

  (12)双侧颞下登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13)舌缺损>全舌的2/3;

  (14)双侧完全性面瘫;

  (15)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6)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7)单肢瘫肌力2级;

  (18)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19)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20)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2)利手前臂缺失;

  (23)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24)一侧肘上缺失(非利侧),不能安装假肢;

  (25)一侧膝以下缺失,不能装假肢,另一侧前足缺失;

  (26)一侧膝以上缺失,不能假肢;

  (27)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28)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29)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0)瓣膜置换术后;

  (31)心功能不全二级;

  (32)病态窦房结综合症(需安装起博器者);

  (33)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34)肺功能中度损害;

  (35)肺叶切除后并部分胸改术;

  (36)尘肺Ⅱ期;

  (37)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

  (38)呼吸困难3级;

  (39)肝切除2/3;

  (40)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1)胆道损伤致中度肝功能损害;

  (42)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43)再生障碍性贫血;

  (44)慢性白血病;

  (45)小肠切除3/4,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46)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分切除;

  (47)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48)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

  (49)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50)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51)永久性膀胱造瘘;

  (52)重度排尿障碍;

  (53)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mL;

  (54)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5)双侧肾上腺缺损;

  (56)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7)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8)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二、事业单位病退条件最新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

  (四)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三、病退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病退休(职)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重庆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张;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同时将初审情况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在《重庆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200.00元鉴定费,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提前病退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我们符合提前病退的条件,只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然后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可以完成病退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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