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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同职工随时可走扣工资单位也难留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9 03:20:50 人浏览

导读:

没合同没“综保”、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样的“三无”单位让职工怎么待?没想到职工不想做了,辞职想走也难,遇上这样不讲理的单位,外来务工者小王无奈找到本报投诉。小王来自偏远的贵州农村,由于家里经济拮据,负担不起姐姐的大学学费,于是18岁的他和老父亲都离家外

没合同没“综保”、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样的“三无”单位让职工怎么待?没想到职工不想做了,辞职想走也难,遇上这样不讲理的单位,外来务工者小王无奈找到本报投诉。

  小王来自偏远的贵州农村,由于家里经济拮据,负担不起姐姐的大学学费,于是18岁的他和老父亲都离家外出打工。今年初,他与同村的伙伴来到了上海,进入一家私人饭店工作。这家饭店虽然规模挺大,对服务员要求也颇高,但用工却极不规范。饭店只知道用人,却从不与小王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也不高,更不用说为外来务工者缴综合保险费了。

  小王等服务员每天从早做到晚不算,还没有休息天,加班工资更是免谈。这样的饭店当然难留人,于是饭店里的服务员像走马灯似的不停地换,店门口则天天贴着《招聘启事》。老板为了留人,想出新办法,他要求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几十元作为押金,做到年底,如果职工不走,才能拿回这笔押金。这下可难为了小王与他的同事,他们辛辛苦苦做一个月也只能拿到800元工资。由于饭店包吃不包住,为了在地处市中心的饭店附近借房居住,一个月的租金和水电费就要花掉小王大半个月的工资。前不久,小王的父亲在宁波给小王找了个活,工资待遇不错,希望他能过去。小王考虑到这边干得太辛苦,那边又有父亲照顾,便向经理提出了辞职,要求饭店及时结清他的工资并退还押金。可是经理不同意,并说他违反了劳动法,辞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还说如果他一定要走,不但当月工资要扣掉,押金也不予退还。这下小王没了方向,走也不是,做也不是。而父亲在宁波又催得急,说,现在单位最需要人,如果过了春节,活就不好找了,弄得小王十分着急。

  接待小王后,约见了这家饭店的经理。一番交涉,发现这位经理还算有点法律意识,稍一提醒,她就知道饭店的做法是不妥的。不过她表示,她不是老板,说了不算。另外,她也有苦衷,因为最近服务员走得太多,临近年底饭店生意又忙,实在是人手不够。她希望能与小王商量一下,再帮忙干几天,一个星期后她保证结清工资,让他愉快地走。

  就此问题请教了有关专家。专家表示,就像这位经理自己认识的那样,他们单位的用工是完全错误的。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合同,使用外来人员应当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在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合同的前提下,根据规定职工可以随时走人,而单位退工却要提前30天通知。因此,所谓的“职工违约没有提前通知”是根本不存在的,现在单位以莫须有的理由来阻拦职工辞职也是徒劳的。专家还指出,就算饭店有困难、有苦衷,也应该主动与职工协商,征得职工谅解,而不是以扣押工资来卡职工。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克扣拖欠工资,职工也可以随时解约,并有权追讨欠薪,乃至要求经济补偿

  小王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看经理能主动认错,大家谈得也比较融洽,于是答应再干几天。发稿前获悉,小王已经领到了全部工资和押金,踏上了去宁波的打工之路。


(编辑:津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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