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补偿未获支持
导读:
核心提示: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8,750元及不按时发放工资的赔偿金20,625元,法院最终认定李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并不充分,驳回李某有关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员工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李某于2005年7月进入某公司处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两份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2007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19日及2009年11月20日至2010年11月19日,合同约定由李某从事国际贸易部经理工作,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岗位津贴750元,每月10日为发薪日。
2010年6月14日,李某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某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该通知书以某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经常无故拖欠为由,通知即日起与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8,750元及不按时发放工资的赔偿金20,625元。收到李某发出的通知书后,某公司亦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于2010年6月17日向李某发函,该函载明:李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员,在新一轮出口项目谈判启动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将影响公司全局,故要求李某继续履行职责。同时,李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成立,某公司缓付工资得到了李某谅解,且某公司也并未拖欠李某工资。李某在某公司处最后工作至2010年6月17日。
2010年7月14日,某公司为李某办理了退工手续,并于同年7月20日向李某返还了《劳动手册》。2010年6月22日,李某因经济补偿金等与某公司发生争议,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绿人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要求经济补偿金未获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也是基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但如适用此条款,应当合理的考虑用人单位的主观恶性,如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困难,在未明显影响劳动者的权益的前提下,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亦显失公平。
本案中,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的数额、发放时间都有明确的约定。从事实上,某公司的确未按时足额支付李某工资,但考虑到某公司在经营上存在困难,在最近几年有数次未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的情况,李某亦未提出异议。根据上海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应当视为双方对发薪日期的变更,某公司并无明显故意的过错,故李某因此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并不充分。[page]
法院最终认定李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并不充分,驳回李某有关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沈大妈今年56周岁,40周岁那年到一家工厂的食堂工作,至今未签过劳动合同,也从未缴纳过。现在,她因身体较差想退休,能否要求企业发放补偿金?”沈大妈说,她是农业户
依据一.(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