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合肥:农民工今起可享失业保险

合肥:农民工今起可享失业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09:11:05 人浏览

导读:

在合肥打工的农民工,不论是本省的,还是外省的,只要是农村户口,自9月1日起,比照城镇户籍人员政策缴纳失业保险费用。领失业金期间,享受职工医保、生育补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而符合条件的省内农村户口人员,领“失业金”也不用跑腿了,可选合肥或您户籍

  在合肥打工的农民工,不论是本省的,还是外省的,只要是农村户口,自9月1日起,比照城镇户籍人员政策缴纳失业保险费用。领失业金期间,享受职工医保、生育补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

  而符合条件的省内农村户口人员,领“失业金”也不用跑腿了,可选合肥或您户籍所在地。具体能享受哪些待遇,下面请合肥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苏庆为您一一解答。

  据介绍,从9月1日起,合肥的农民工比照城镇户籍人员政策缴纳失业保险费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农民工,按城镇失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新政策实施以后,农民工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最多可以领24个月的"失业金"。”苏庆说,还能享受其他的待遇。

  在省范围内,如果您户籍地不在合肥,可以选择在合肥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合肥领取的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按当地规定发放“失业金”。

  领失业金时,农民工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生娃”了也能领生育补贴,“按照现行标准,就是460元乘以4个月,1840元。”

  此外,在领失业金期间,农民工因病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一次性给2000元,抚恤金是8个月的我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拨打合肥市人社局工作电话3536396、12333咨询。

延伸阅读:劳动保险 劳动就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