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北京:“社保卡”启用后医保存折仍可自由支取

北京:“社保卡”启用后医保存折仍可自由支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3 12:20:17 人浏览

导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社保卡”启用后,医保个人账户存折仍可在银行自由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社保卡”启用后,医保个人账户存折仍可在银行自由支取。

据介绍,持卡就医后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不变,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账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因此参保人员没有必要着急到银行取现。

据了解,目前人保部门正在按区县分批发放1000万张“社保卡”,明年年底前将在北京18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使用。

“持社保卡就医后现行门诊起付线政策不变。”据医保处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持卡就医,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即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按照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此外,12日,西城区又有1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持卡就医结算功能,这12家医院门诊量占西城区医院总门诊量的40%,这些医院试点成功,将进一步推动持卡就医工作。

据悉,目前北京的“社会保障卡”率先应用于医保领域,重点解决医疗费用持卡实时结算问题,今后其应用范围将逐步拓宽到养老、就业、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等社会领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