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理论研究 > 劳动合同 > 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5:24:5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有些合同,我们是可以进行口头约定的,因为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对于这样的一种情况,有的是可以的,但是有的关系的确定对于合同的形式还是有要求的,像是劳动关系,一般来说都是采取书面的形式,如果没有订立合同的话还会有有关的处罚,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对于有些合同,我们是可以进行口头约定的,因为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对于这样的一种情况,有的是可以的,但是有的关系的确定对于合同的形式还是有要求的,像是劳动关系,一般来说都是采取书面的形式,如果没有订立合同的话还会有有关的处罚,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口头劳动合同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特别设立了非全日制用工一节,由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规定。如下所示: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劳动合同单方面合同口头解除有效吗

  我国法律规定了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

  因此,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于一些临时性的,非全日制的工作,这样是可以进行口头约定的,但是对于其他的劳动关系来说,都是需要订立合同了,这个在法律中也是有所规定的。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