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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1 10:06:01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有听说过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但是对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不同却不太清楚。那么小编今天就跟大家说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不同?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劳动法中最为常见的两种关系,劳动关系相信大家都知道,那么什么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口头或书面约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一次性或是特定的服务的一种合同关系,这两种不同关系的概念易产生混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不同?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2、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其主要不同如下:

  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劳动合同法》。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弄清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不同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避免一些劳动矛盾与纠纷,劳动者签合同的时候若不注意区分这两者概念,不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工资收入,更会影响到日后的社保、福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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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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