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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关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09:39:55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一些资不抵债或者无法继续营业的工厂的来说,都会关闭企业不在营业。但是企业在关必之前30天没有通知,对于正常上班的员工来说是能够得到一些补偿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关于工厂关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一些资不抵债或者无法继续营业的工厂的来说,都会关闭企业不在营业。但是企业在关必之前30天没有通知,对于正常上班的员工来说是能够得到一些补偿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关于工厂关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厂关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1、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具体关于工厂关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的相关内容。工厂关必也是出于不得已的原因,但是如果没有提前通知,按着法律还是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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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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