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用人单位 > 劳动纠纷 > 深圳务工人员维权指南

深圳务工人员维权指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8 17:00:25 人浏览

导读:

一、劳动保障信访与监察1、员工可就哪些情形向劳动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答:员工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劳动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第十条的规定,童工因工受伤,单位应承担其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后,造成童工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

一、劳动保障信访与监察

1、员工可就哪些情形向劳动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

答:员工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劳动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

第十条的规定,童工因工受伤,单位应承担其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后,造成童工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你单位应根据伤残程度,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将童工送返原居住地,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由你单位全部承担。

招用童工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对造成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伤保险

108、我是工厂的一名保安员,昨天晚上值班时因捉拿入厂盗窃的盗贼,被盗贼打伤头部,事后同事把我送到医院,缝了十多针,这种情况可以我被认定为工伤吗?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情况属于所列举的第三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09、昨天晚上我们单位附近的山头发生火灾,我和几个同事赶到现场协助消防人员灭火,在灭火过程中我们几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你们在抢险救灾活动中受到的伤害,符合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应视同工伤。

110、我单位一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该员工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负此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这种情形属于工伤吗?

答:你单位的员工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又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员工的情形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因此这种情形不属于工伤。

111、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怎样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什么时候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11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13、用人单位每月从我们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于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答:不合法。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14、我单位没有为我们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我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承担我工伤治疗期间的医药费吗?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的,或者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发生工伤事故,你单位应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你支付医药费。

115、我所在单位刚刚开始组建,工商营业执照还在申请办理中,在此期间我受了工伤,这种情况还能要求单位赔偿吗?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要求单位赔偿。

116、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治疗结束后一定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吗?劳动能力鉴定有没有时限的规定?

答: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附件)特区内放心职业介绍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联系电话机构地址1深圳市中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82433553罗湖区宝安北路1007号三楼2深圳市华侨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6922930华侨城东部工业区东E-2栋二楼3深圳市伯乐园职业介绍所82427124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一楼北侧4深圳市鑫时代职业介绍有限公司82424732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一楼5深圳市天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6508188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东部物业综合楼三楼6深圳市南深职业介绍有限公司26086663南山区南新路3115号三楼7深圳市众福职业介绍有限公司83590008福田保税区绒花路长宝大厦168号2楼8深圳市文明职业介绍所有限公司82132670罗湖区宝安北路香江装饰广场6楼9深圳市好友职业介绍所有限公司82439856福田区八卦三路光纤小区二栋三楼西侧10深圳市爱众女子职业介绍所有限公司83211295福田区华强北路华联发大厦附楼二层11深圳市南方职业介绍服务有限公司83638515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核电大厦三楼

宝安区放心职业介绍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联系电话机构地址1兴达职业介绍有限公司27890334宝安区宝城11区广深路新安段87号2三和职业介绍所28100088宝安区龙华街道华龙北路明新综合楼二楼3红天地职业介绍所27298811宝安区沙井上南第七工业区第一栋综合楼4辉煌职业介绍所27290489宝安区沙井街道上南路口5新天地职业介绍所27093138宝安区松岗东方路口松岗邮政局2楼6永信职业介绍所27370932宝安区福永街道政丰南路129号二楼7西乡职业介绍所27955070宝安区西乡街道荔园路2号8辉煌星职业介绍所27101801宝安区公明街道长春南路10号9天地职业介绍所27732969宝安区公明街道建设中路金城大厦附2楼(佳华商场对面)10东升职业介绍所27608493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南路191号3楼-4楼11深宝职业介27897234宝安区宝城11区广深路新安段75号

龙岗区放心职业介绍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联系电话机构地址1新路程职业介绍服务有限公司28834103龙岗街道深惠公路1099号2共青职业介绍服务有限公司28839886龙岗街道立交桥西街7号3龙岗振东职业介绍所84830016龙岗街道立交桥西街3号4百灵职业介绍所84603817坪山街道深汕路177号二楼5宝山职业介绍所89661128坪山街道深汕路278号6运新联职业介绍所84608125坪山街道深汕路321号二楼7葵鑫职业介绍服务有限公司84206286葵涌镇葵政路39号8前程职业介绍所28830005龙岗镇龙岗村1158号9伯乐达职业介绍所84848094龙岗镇深惠路1019号二楼10新华职业介绍所28274398布吉镇吉华路143号二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