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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外工”被歧视一样可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21:51:2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结合具体案例为你讲解面对“编外工(临时工)”遭遇侵权的几种情况如何去维护权益。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结合具体案例为你讲解面对“编外工(临时工)”遭遇侵权的几种情况如何去维护权益。

  在劳动者队伍中,有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工作在各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却没有正式职员资格,被称之为临时工或“编外工”。他们所付出的劳动与艰辛虽比正式职员多、工时长、强度大,可在工资、奖金、休假、福利等待遇上遭受不公,每每遇到劳动合同、养老、工伤保险等纠纷时,用人单位总以“编外工”法律管不着为由予以差别对待。

  【“协勤”因工受伤可享工伤待遇】

  案例:

  马某等3人于2009年与某公路管理部门签订无固定期限用工协议,为交通协勤员。马某在执勤中被过往车辆轧伤,交警无法查证事故事实,不能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马某向所在单位请求享受工伤待遇,单位以马某不是正式事业编在职人员为由予以拒绝。那么,协勤员作为非在编职工因工受伤,不属于工伤吗?

  维权评析:

  该单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马某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马某虽不是正式在编人员,可他与单位通过协议(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七十三条(三)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对此,马某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外”护工没工保 聘雇医院要担责】

  案例:

  小丽(化名)从护士学校毕业后,被某传染病院聘为编外护工。如今工作已经4年了。但医院从来没给她办理工伤保险。想到传染病院传染性非常大,小丽(化名)非常担心。可每每听到要求办理工伤保险的议论,医院领导就说,多少年来,医院的临时用工人员都没有工伤保险待遇,谁不愿意干可以走人。对此,小丽(化名)不知道该怎么办?

  维权评析: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应对:

  一是向社保机构举报。该机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是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不受单位是否办工伤保险影响。可见,单位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一旦有职工受到工伤伤害,单位必须依据相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临时工也享养老金】

  案例:

  赵阿姨是某清洁系统工人。早年入职时是临时工,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眼看就要退休了,可单位没给她缴纳养老保险,她为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而发愁。她找到领导提出退休养老金一事,可单位说:她只是临时工,就是到了退休年龄,只要身体行愿意继续干没有年龄限制,可养老金单位管不了。单位的说法对吗?

  维权评析:

  单位的说法与法律规定相悖。赵阿姨虽然未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无可争议。《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劳动保险金,以确保劳动者退休后享受应得的养老金。《劳动法》也规定,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赵阿姨可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金。

  【机关“临时工” 有年休假】

  案例:

  小朱(化名)是某司法机关雇用的复印室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如今她已经工作3年了。每每看到在企业工作的同学都享有年休假,她与单位主管提出年休假事宜,主管回答说:咱们机关单位除了正式公务员有年休假,“临时工”从来都没有年休假,你若有事请假几日可以,想享受年休假不可以。该说法对吗?

  维权评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可见,劳动者均有权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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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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