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超4时 是否还算小时工
导读:
一年前,王先生应聘成为北京市某公司的司机,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先生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
但实际工作中,除了早晚各两个小时的固定接送工作外,公司还经常给王先生安排额外的任务,按实际工作小时数给王先生发工资。王先生给报社打来电话,咨询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张律师介绍说,《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内的用工,有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之分,全日制用工为一般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为特殊用工形式。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资可以按月发放。非全日制用工应具备的条件是:工资以小时计算方式为主,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5天,劳动者在同一用工单位的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针对此案例的特殊性,张律师指出王先生的工作时间虽然已经超过《劳动合同法》针对非全日制用工要求的每天4个小时,但是也没有完全符合全日制用工的条件,例如工资的支付周期仍为15天之内。因此,不能断定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张律师建议王先生与公司协商,将超过4小时的工作时间视为加班时间,给付加班费。(午报记者 刘欣欣)
延伸阅读:劳动保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他们加班也要支付加班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如何算加班费?加班费是首先要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来支付
一年前,王先生应聘成为北京市某公司的司机,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先生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由广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和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调查显示,大多数教师工作时间长,任务繁重。67.2%的教师每日用于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组织学生活动等工作时间
网友问:单位里一天加班超过3小时,但每月没超过36小时,加班给加班费,这样的行为算违反劳动法吗,如果算单位违反劳动法,那么劳动者还有什么应得的补偿吗?律师答:按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