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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22:20:03 人浏览

导读:

在劳动用工关系中,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之分,实践中常见的是全日制用工,那什么时候签订非全日制用工,也即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如何计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劳动用工关系中,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之分,实践中常见的是全日制用工,那什么时候签订非全日制用工,也即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如何计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条件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如何计算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3、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条件”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是否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主要还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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