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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劳动合同临时工工伤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7:14:35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家的知识文化水平也有着很大的进步。大多数人都知道在进行工作的时候要签订一个劳动合同。但是有的人法律意识浅薄,认为签订合同很麻烦,就未签订合同,成为无劳动合同的临时工。那么关于这些临时工工伤,法律有些什么规定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无劳动合同临时工工伤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家的知识文化水平也有着很大的进步。大多数人都知道在进行工作的时候要签订一个劳动合同。但是有的人法律意识浅薄,认为签订合同很麻烦,就未签订合同,成为无劳动合同的临时工。那么关于这些临时工工伤,法律有些什么规定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无劳动合同临时工工伤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关于无劳动合同临时工工伤规定

  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中,明确“临时工”系指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上、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上、政府部门对其实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后,全面建立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已经不存在。

  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中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2001年10月,国务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工伤待遇,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二、招聘临时工也应签合同吗

  短期工是否需要与商家签订劳务合同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发生劳务关系,劳务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可以对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双方责任义务等进行简单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用人单位出现克扣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等情况,‘短期工’可以依据劳务合同为自己‘讨公道’。”

  “自金融危机以来,国内大部分企业主要以短期小订单为主,短期订单越多,企业就更不敢‘养’充足的长期普工,接到订单时,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并尽快完成订单,就会招聘临时工,这样企业一方面降低了劳动成本,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梁队长表示,“临时工”每周工作超过24小时以上的必须按全日制工资支付,企业不能打“擦边球”。

  三、临时工工资”的税务管理

  企业雇用临时工与正式工所支付的薪酬均属工资薪金,在支出时可都以工资单的形式体现。“临时工工资”也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且作为计提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等的依据。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l5号明确: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这表示支付的劳务派遣用工费用也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作为计提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等的依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无劳动合同临时工工伤规定的相关内容。大家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让自己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处于有利地位。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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