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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03:41:06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对于劳动合同应该是不陌生的,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什么?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大家对于劳动合同应该是不陌生的,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什么?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用人单位才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劳动者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最重要的就是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必须是年满16周岁,国家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以及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招用童工,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人。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综上所述,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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