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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8:18:34 人浏览

导读:

有些人买了保险不知道怎么去理赔。毕竟很多人没有从事保险行业就不知道保险金怎么领取。其实这些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不妨去试着学习一下法律知识。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的相关内容。

  有些人买了保险不知道怎么去理赔。毕竟很多人没有从事保险行业就不知道保险金怎么领取。其实这些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不妨去试着学习一下法律知识。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的相关内容。

  一、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的主要特点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

  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2、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三、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的相关内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的。毕竟是法律上所规定的内容,也是为了防止有些人骗取失业保险金。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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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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