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保险新知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0 04:16:1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办理流程以及优惠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

  核心内容: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办理流程以及优惠政策。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参保的简明步骤】

  第一步:到职介、人才办理个人委托存档

  具体:先执身份证领取商调函、二表→回原单位填二表,办理转档→到职介、人才办理委托存档

  第二步: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

  具体:办理京卡或邮局存折→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签订《协议书》,办理参保。

  参保注意事项

  必须是本地城镇户口,外地户籍不能在本地办理。

  中止社保补贴的情形

  已经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停止社保补贴:

  (一)已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

  (三)中止就业;

  (四)未缴纳社保费;

  (五)未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六)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满3年。

  (七)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八)本人自愿申请终止补贴的;

  (九)其它不符合支付条件的。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优惠政策】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社保优惠政策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范围为: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page]

  (3)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经营小摊档,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4)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对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按企业(单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执行。

  持《失业人员证》人员的社保优惠政策

  对持《失业人员证》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4050”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30%,其他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050”人员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60%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非“4050”人员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30%的养老保险补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年期满或四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包括:“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以及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人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