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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22:16:34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往会遇上以上问题,但作为弱势的一方,如何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比如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往会遇上以上问题,但作为弱势的一方,如何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比如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二、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1995年实施《劳动法》,推行劳动合同制以来,劳动合同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2、《劳动法》第29条规定了以下情形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形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按照1987卫生部《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等法规来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的相关知识,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合法的理由,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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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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