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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偿金认定考虑因素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22:49:0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们与劳动道外发生了纠纷,而且错在劳动单位,那么我们当然可以获得相应的劳动赔偿,但是这些赔偿都是有相应的标准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劳动合同补偿金认定考虑因素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们与劳动道外发生了纠纷,而且错在劳动单位,那么我们当然可以获得相应的劳动赔偿,但是这些赔偿都是有相应的标准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劳动合同补偿金认定考虑因素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补偿金认定考虑因素是什么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什么呢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如单位没买社保、拖欠工资、合同自然到期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依法要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款。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劳动合同补偿金认定考虑因素是什么?考虑因素包含以下这些方面,是否及时的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否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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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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