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补偿 > 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

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1:57:09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我们几乎是所有的人工作的话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对自己的工作也会有一定的保障。不至于担心无缘无故失业。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现在我们几乎是所有的人工作的话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对自己的工作也会有一定的保障。不至于担心无缘无故失业。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

  三、工伤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法律规定了的。要是触犯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话,可以通过相关的补偿标准来要求赔偿。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