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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8:38:17 人浏览

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也在逐步的提高,如果劳动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员工也是可以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那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维权的途径有哪些?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法律后果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也在逐步的提高,如果劳动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员工也是可以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那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维权的途径有哪些?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法律后果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

  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维权的途径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维权的途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等有了基本的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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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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