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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01:12:24 人浏览

导读:

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需要一步一步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都是一个道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捷径的。特别是那些通过法律程序的,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步骤走。因为法律所规定了相应的流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伤死亡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需要一步一步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都是一个道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捷径的。特别是那些通过法律程序的,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步骤走。因为法律所规定了相应的流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伤死亡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工伤死亡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同事还需提供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及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质疑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材料:A、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B、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C、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D、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外埠农村户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同时提供本人申请,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部门主管确认、中心主任审批后,返回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对后进行业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后,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财务部,同时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系统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经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进行基金支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a、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b、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c、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委托他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提供);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9、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三、相关法律规定

  在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如果在本企业的职工发生工伤致残致亡的情况下,不依法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往往因急需医疗费或解决生存生活的燃眉之急而迫于无奈而主动与企业协商,企业则趁机压低工伤待遇标准,双方由此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劳动者认为在签订协议书后觉得显失公平,可以在仲裁时效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标准,审查双方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依法裁决企业补足工伤工亡的待遇差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伤死亡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的相关内容。因工伤死亡的受害者是十分无辜的,值得社会的同情。所以受害者的家属,就更应该要按照法定程序来,通过法定的程序获取工伤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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