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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赔偿时间为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7 10:20:47 人浏览

导读:

当在工作期内发生意外造成工伤事故,相信员工都很关心赔偿问题。都会想要拿到合理的赔偿金。那么要得到赔偿是不是有一个时间...

  当在工作期内发生意外造成工伤事故,相信员工都很关心赔偿问题。都会想要拿到合理的赔偿金。那么要得到赔偿是不是有一个时间期限呢?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工伤事故赔偿时间为多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工伤事故赔偿时间为多久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工伤事故的认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事故的维权建议

  1、搜集证据

  寻求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2、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劳动者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

  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协商不符合工伤赔偿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不同意补足的,建议劳动者采用劳动仲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咨询专业人士的建议

  如果劳动者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综上所叙,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过了30天,可以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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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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