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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工伤退休人员旧伤复发就医的有关程序(试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1 14:12:18 人浏览

导读:

一、旧伤复发需要就医的鉴定程序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工伤鉴定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

  一、旧伤复发需要就医的鉴定程序

  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工伤鉴定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

  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

  3、企业保险科组织医院专家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

  二、就医程序

  1、对经医院专家鉴定为旧伤复发并需要治疗的,由本人申请填写《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

  2、企业保险科批准就诊医院及所需金额。

  3、退休人员每个季度末凭《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诊历》、有效票据、复式处方到企业保险科审核结报。

  4、社保处依据局企业保险科审核的意见,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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