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老工伤待遇问题的方法
导读:
—风险共担法。即根据“老工伤”费用的需求测算,适当增加工伤保险费率。这种方法体现了社会保险风险共担、互助互济的原则,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之间的“老工伤”费用风险。按成都市年职工平均工资及参保人数测算,如年增加支出1700万元,需增加工伤保险费率0.2%,即总的平均费率仅为缴费工资总额的1.1%左右。
—费用清偿法。即有“老工伤”的单位向社保机构实行一次性费用清偿后,“老工伤”待遇由社保机构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按成都市现行破产时的工伤费用清偿标准,1-4级工伤人均清偿费用为15万元左右。这种方法对于“老工伤”较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压力较大,困难企业甚至无力承担。
—分项纳入法。根据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统筹基金节余状况及“老工伤”费用的需求状况,将“老工伤”待遇的支付项目分项分年度逐步纳人统筹基金支付。这种方法在工伤保险基金节余很少、没有支付能力的地方难以实施,同时也不利于彻底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费用风险,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也不利于工伤社会保险的管理。
上述三种方法中,笔者赞同第一种即风险共担法。这种方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费率低,参保单位基本上都具有承受能力。如果积累较多的地方,还可以少增加费率;二是,“老工伤”待遇可以一次全部纳人统筹基金支付,彻底化解和分散了参保单位的“老工伤”费用负担;三是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央直属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四是有利于工伤保险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和管理,并且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险体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劳动者来说,遭遇纠纷事故本来就已经够倒霉的了。但最令人感到寒心的却是用人单位不仅不体谅劳动者,甚至连法律要求的待遇都不愿意履行。那么,工伤待遇纠纷怎么处理呢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
工伤待遇对于遭遇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是他们本身应得的待遇,是具有法律保障的,但是依然有些企业为了省钱给予员工工伤待遇,甚至连保险也没买,这时候劳动者就要勇敢申诉了。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