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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05:03:06 人浏览

导读: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后,对于职工来说,如何报销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成为一个问题。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说说工伤保...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后,对于职工来说,如何报销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成为一个问题。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说说工伤保险是如何保险的,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一、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作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等。

  二、工伤保险报销比例

  工伤保险的报销一般都是按照100%报销,除非因为个别的医药或者检查不属于报销范围,那就另当别论无法报销了。职工受工伤,凡是不应由工伤保险报销的,都应由单位承担,不应由个人承担。

  因此,工伤保险的报销应由用人单位来申请,若是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申请,但是所报销的费用否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拒绝承担的,应先由保险基金支付,再由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责任编辑:杨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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