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人员再就业出工伤也应依法赔
导读:
经多方联系,记者近日见到了受工伤的杨先生。他说:“要不是石景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刘燕燕律师和工会帮助,我那4000多元钱就甭想要了。”
刘燕燕律师介绍:杨先生能在负伤1年后获得赔偿,是依据司法解释关于“企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应按劳动关系处理”作出的。
签订劳务合同 出工伤企业拒赔
2008年11月,杨先生与丰台区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期限至2010年11月。但是,2009年11月,他在工作中摔倒昏迷,被诊断为脑外伤,脑震荡,全身多处挫伤,腰扭伤,腰椎间盘突出。事故发生后,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让他先垫付医疗费用,待出院后全额报销。因杨先生家没多少钱,他仅住院三天就出院了。
当年12月,杨先生被认定为工伤。公司认为该认定结果于公司不利,遂扣着工伤证不给杨先生。杨先生接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费、休息休假等事情,公司更是一口拒绝。不得已,他向仲裁机构提起申诉。
视为劳动关系 法院调解获赔偿
仲裁机构认为:杨先生是首钢公司内部退养职工,依照2009年的法律规定:凡企业内部退休职工,与其他单位发生用工争议的,全部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杨先生与该公司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并驳回杨先生的诉请。
杨先生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刘律师发现该诉讼提出的时间恰好在2010年9月14日之后。在这个时间点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施行。该司法解释的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据此,刘律师提出按劳动关系处理杨先生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如此一来,公司不仅报销了杨先生的住院医药费,还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一些赔偿。
因该公司征得杨先生同意,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按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再补偿杨先生4667.75元医药费结案。
阅读延伸: 劳动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退体人员再聘或再就业不属于劳动关系案情回放陈某于2000年7月入职某公司上班,双方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10年5月到期。刚好陈某2009年2月达到退休年龄,但陈
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实际情况,对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
问: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