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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赔偿份额的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8 22:09:42 人浏览

导读:

关于赔偿份额的认定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是劳动者承担违反劳动合同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那么,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是赔偿用人单位的直接损失,还是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部分?一种意见认为: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应当包

关于赔偿份额的认定

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是劳动者承担违反劳动合同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那么,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是赔偿用人单位的直接损失,还是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部分?一种意见认为: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应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部分。笔者认为,根据现行政策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原则上应赔偿直接损失,若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赔偿。对此原劳动部在《赔偿办法》中相应作了不同规定。现分述如下: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目前主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赔偿的份额原则上同样是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界定方法一般为:1、直接认定。用人单位能确定实际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费用。2、间接推断。如果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其赔偿额推断为二项:一是劳动者侵权(指违反保密义务)期间因侵权所获取的利润;二是用人单位因调查该劳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不过,笔者认为,劳动者违反约定保密义务,若采取有效方法及时制止,尚未对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部发《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份额有四项:一是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是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是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由此可见,在该四项赔偿份额中,主要是按用人单位实际发生的损失来界定的。

  在实践是最重要也是最难确定的就是对生产、经济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部分。如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值、利润和预定计划来计算,显欠科学。因为在现代企业中影响计划的实现的因素是多方面,其它因素的不畅造成的损失不宜完成归咎于劳动者一个因素。

  因此,在计算直接经济损失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对事实证据充分、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清楚的经济损失,可直接确认。如某机械厂在承揽某农机厂一批农机中轴的来料加工业务后,该机械厂将其加工任务分配给本厂车工甲某完成,甲某在完成1/3的任务后,因受某外资企业高薪聘请,要求解除与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结果,认定甲某赔偿机械厂因延期向农机厂交货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其次,劳动合同中已依法约定对一方违反合同而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按其约定计算。

  再次,若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存在,用人单位又难以排除影响经济损失的其他因素,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可按该单位人均年利润率或劳动者上年度年工资利润率以及劳动者未履行合同的期限综合计算。当然,若劳动者是下岗职工,虽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可以此方法计算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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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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