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资 > 工资 > 被判刑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工资?

被判刑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10:06:58 人浏览

导读:

被判刑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工资?工资支付的条件是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里从事了正常的劳动而所应获得的报酬。故即使劳动者被判刑,只要其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工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

被判刑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的条件是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里从事了正常的劳动而所应获得的报酬。故即使劳动者被判刑,只要其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适用缓刑或者有期徒刑适用缓刑,被假释、取保候审、监外执行期间,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