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导读:
对于加班费来说可能每个行业的加班费用规定是不一样的,对于具体的计算方法也是如此。那么,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呢?工资基数又是如何计算?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4、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掌握加班费有关方面的计算方法,对于在职场的你同样会有非常大的帮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就过节加班而言,无奈在就业难和执法软的形势下,不少劳动者只能忍气吞声。设计出更加合理的举证责任,虽是强化司法保护功能的需要,但是在劳资力量极度不对称的情况下,举
用人单位需给在职员工按照规定要求交纳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依法缴纳公积金费用。用人单位不办理住
轻工伤的赔偿: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13倍,八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1倍,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倍,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倍等;而除此之外,还有医
搬迁的补偿标准:企业如果因搬迁而与劳动者解约,需要按照劳动者在该企业中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员工旷工的,单位可以按规定扣除其旷工当天的工资。如果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从其工资扣
在休息日安排的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调休的,则可以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安排调休,单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