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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17:42:0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小编为你整理2013年目前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深圳于2月6日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00元

  核心内容: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小编为你整理2013年目前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于2月6日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00元,依然是全国最高。新标准从今年3月开始实施,此前,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

  调整后的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比2012年每月增加1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小时,比2012年的13.3元增加1.2元。新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何选择在春节前发布?深圳市人保部门解释是为了吸引劳动力资源来深圳,同时也便于企业统筹安排全年预算支出;另外,作为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力促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1、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式是:当地月最低工资/20.92天/8小时。

  2、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比按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小时工资高60%,主要是考虑到非全日制职工在社会保险及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职工之间的差异,其中还包含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最低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3、是否合法可以先按照690元/20.92天/8小时这一公式计算出小时工资,再分别乘以1.5倍、2倍和3倍对比一下。

  用人单位将受哪些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除此之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有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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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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