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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年假补偿的调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0 17:00:29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劳动法年假补偿的调查。

  据记者调查了解,去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70%的职工休了年假,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在去年10月以前有30%的职工休了年假,主要是管理干部,普通职工几乎没有休年假。

  ■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

  罗明在商务部下属机构工作,“能享受到年假太好了”。去年,他把“十一”长假和10天年假加在一起,去了一趟马尔代夫和土耳其,实现了“自由行”度假的梦想。休年假要提前取得领导的同意,并不是想什么时候休假,就可以休假。但是,因工作忙,没有提出休年假的人,并没听说得到法定的300%工资。只是到了年终,领导会表扬一下,或许得个“先进”什么的。

  参加工作已满两年的李朝阳,是北京一家物流公司的统计员。记者问他休没休年假,他一头雾水,“每个人都有吗?是不是要扣工资?”记者解释了一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基本内容。他说,在单位里没听说过。现在,企业效益下滑,领导本来就心烦,要是提出休年假,今年签新劳动合同时可能就得“走人”了。

  40多岁的农民工李满囤,在北京一个小区物业部门负责打扫卫生,已经干了三年了。记者问他:“听说过休年假吗?”他说:“五天不上班,还发工资,美死你,老板是傻子啊!”

  ■怕休年假砸了自己的饭碗

  记者采访了13家多数是经常在电视上做广告、看上去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但没有一家企业去年将300%的工资报酬支付给未休年假的职工。一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说,如果给职工发300%的工资补偿,那么许多人就会选择不休假,企业成本就会上升。当前谁都知道“钱紧”,老板愿意让大家休假,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另一家企业的人事负责人则很幽默,老板怕大家“累”着,希望大家都休息一下,所以不发补偿金。你不愿意歇着,是你自己的事,与企业无关。

  对此,职工另有说法儿。在北京一家IT企业工作的马小姐说,现在,公司用人都很紧,一个人要干两个人的活儿。去年下半年以来,情况特别明显。许多大学生来找工作,都得能顶岗了才发工资。你要休年假,老板说没时间安排;你要补偿金,老板会说,是不是想走人?后面排队想进来的大学生多得很!因此,谁也不会为了那几天年假,砸了自己的饭碗。

  ■执法尚软

  现在,如果你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很大,企业会有所顾忌。但是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似乎就不是个事儿了。

  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毕竟第一年实施,大家还要有个适应过程。目前,上上下下最关注的是保增长,比起工资、岗位,休假毕竟不那么急迫。对于劳动者,这是“锦上添花”,不像《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那样是“雪中送炭”。

  还有律师提醒说,职工“自愿”放弃年假,坚持勤劳奉献上班工作,将不能主张3倍工资。有些企业为了不支付3倍工资,就借口是职工自己提出放弃休年假的。由于目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职工根本不敢和用人单位就带薪休假问题“吵吵闹闹”,带薪休假条例在许多单位形同虚设,这是不争的事实。这需要政府执法部门在适当时机,采取处罚和鼓励相结合的推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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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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