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导读:
现实中,有很多劳动者认为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了损害的,那么就属于工伤,此后就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但其实,对人身遭受损害的情况是否能认定为工伤,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中也对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作出了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了解和认清工伤的范围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要清晰的知道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不然用人单位是不会给予工伤的赔偿的。
(一)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着落不明的;
6、在上放工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划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流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戎行服役,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便是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请各位好好把握!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工伤赔偿能使用行政手段吗?
工伤赔偿中,哪些情况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按照规定,不管是属于工伤情形还是视同为工伤,此时可以说就会给予劳动者工伤待遇了,而具体该享受哪一级的待遇,则还要经过专业的鉴定,看看是否造成的损害程度是怎样的。对应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实际的赔偿是不一样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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