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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备案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16:24:47 人浏览

导读: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作中或者在工作中所负的伤。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那么对于工伤,它的备案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针对于工伤备案流程的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作中或者在工作中所负的伤。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那么对于工伤,它的备案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针对于工伤备案流程的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属于工伤在册状态。

  2、办事时间必须是事故发生之日起轻伤十五日内(死亡日内、重伤七日内)。

  二、工伤备案流程

  1、报信息

  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将住院信息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包括:职工姓名、伤害部位、事故简介(事故时间、地点、经过)治疗医院、住院科室及住院床位号

  2、办理住院登记

  就诊、住院后要在两日内办理住院登记,需要《邢台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就诊、住院登记表》二份、事故伤害报告表一份、医疗诊断书复印件二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报工伤

  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份,医疗诊断书原件一份(死亡的用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加盖医院医保科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两人以上在场人员证人证言(按手印)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档案袋1个。

  道路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部门出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绘出途径路线并标明单位出事地点、家庭住址三点位置。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

  三、办理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

  2、对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事故备案时,应首先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农民工备案确认表》,分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录入受伤农民工所属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伤科申报《工伤事故备案表》。

  3、特别提示:

  (1)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时要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经过、伤害部位及伤害程度、现场证明人和医疗救治情况。经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分中心工伤保险科;

  (2)对职工上下班途中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还需说明工伤职工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单位和家庭地址,是否向交管部门报案等情况;

  (3)用人单位在结算期后招录的职工,当月未能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进行参保预备案,并于次月参保缴费时补缴上月的工伤保险费;

  (4)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了工伤备案流程,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涉及到了这方一面的法律疑惑,法律快车小编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官网或者我们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将是我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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