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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辞职必须办理失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00:37:4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职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起十五日内,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告知登记。那么企业职工辞职必须办理失业吗?办理失业保险有什么用?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职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起十五日内,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告知登记。那么企业职工辞职必须办理失业吗?办理失业保险有什么用?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职工辞职必须办理失业吗

  辞职是属于员工本人意愿辞职,是不能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需要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者。可到社保中心申请。而员工辞职是属于本人意愿辞职,就不满足领取条件了。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办理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在确认符合领取的条件下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期限如下:

  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事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失业基金帮失业人员交二档医疗保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企业职工辞职必须办理失业吗”等相关法律知识。这里小编提醒大家一句,失业人员在单位告知登记完成后,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全市范围内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人员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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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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