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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当月的工资不发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22:54:41 人浏览

导读:

有关部门表示:应按打工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其当月的工资因没有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在新会区司前镇某车料五金厂打工的全先生在辞掉工作后,被厂方为难,最后一个月的工资1300多元至今未能拿到。前天,全先生致电本报表示,希望广大打工者以他为鉴,找工作或辞工

  有关部门表示:应按打工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其当月的工资

  因没有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在新会区司前镇某车料五金厂打工的全先生在辞掉工作后,被厂方为难,最后一个月的工资1300多元至今未能拿到。前天,全先生致电本报表示,希望广大打工者以他为鉴,找工作或辞工时多留个心眼,维护自己的权益。

  厂方:工作不足一个月不发工资

  据全先生称,由于工作是熟人介绍的,且上班时间相对自由,工作强度也不高,所以即使在厂方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他还是愿意到该五金厂工作。去年9月份至12月份,他一直在该厂从事五金零件的打磨工作,期间,未曾因工资问题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

  去年12月下旬,全先生因某种原因打算离开该厂,可按工厂的惯例,当月的工资往往需等到此后的第3个月的上旬才能拿到。全先生说:“这个厂是私人开的,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我离厂时老板也曾承诺过不会赖账,所以当时我也相信了。”让全先生气愤的是,辞职离厂后,他只拿到了11月份的工资,12月份的工资却一直被扣在老板手中。

  记者随后与该厂的一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全先生确实曾是该厂的员工,在全先生表示要辞职时,他曾让全先生工作至月底才离厂,可全先生当月只工作了20天,在“既没有请假,也没有留纸条”的情况下,就突然离开工厂,给工厂的正常运作带来一定影响,所以厂方决定取消他当月的工资。

  有关部门:厂方的做法是错误的

  针对全先生的遭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的谭科长表示,尽管全先生没有与厂方签订合同,但全先生与该车料五金厂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厂方因其工作不足一个月不发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该厂应按其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其当月的工资。全先生可携带有关凭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取回自己应得的工资。

  此外,谭科长提醒打工者在打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其一,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一些工厂违法国家有关规定,不愿跟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以降低工厂运作成本。打工者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可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在合同期内,打工者若要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厂方提出申请。其二,要注意保存与厂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如工资发放表、考勤卡、工卡、保险单等,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打工者可凭这些凭证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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