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养老保险 > 城镇企业养老保险 > 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6亿

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6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19:22:32 人浏览

导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11年一季度社会保障工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11年一季度社会保障工作工作进展情况

  新农保试点深入推进

  截至3月底,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的838个县和直辖市大部分区县参保人数共计1.3亿人,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人数3582万人,基金累计结余563.8亿元。同时,20个省的409个县自行试点,参保人数达到4469万人,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人数1421万人。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西藏、青海、宁夏、海南、重庆等9个省份实现了全覆盖。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2011年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失业保险金、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

  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

  截至3月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5973万人、44833万人、13420万人、16223万人、12526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266万人、1570万人、44万人、62万人、190万人。1—3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796亿元,同比增长24.3%;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4093亿元,同比增长21.2%。

劳动合同知识尽在法律快车劳动法频道,欢迎浏览劳动合同栏目的其他文章

延伸阅读:[page]劳动法全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