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经济仲裁 > 经济仲裁知识 >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直接起诉吗?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直接起诉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8 07:13:29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直接起诉吗?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直接起诉吗? 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