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严重的交通事故很有可能造成人员受伤。而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是需要根据伤残程度的,所以就要进行人身伤残鉴定。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伤残评定的时间要多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从鉴定机构来看,一般人身损害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鉴定机构相同,都是由民间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则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且必须是先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方可适用该标准对工伤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从赔偿标准体系来看,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都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解释》),而工伤的赔偿金额计算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二者的计算方法完全不一致。例如江西的一位伤者因工伤被鉴定为五级伤残,该伤者属于城镇职工,则其工伤伤残待遇按照按新《工伤保险条例》为本人18个月工资,假设该职工工资按照江西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651元/年计算,其伤残待遇为39651元/年÷12×18=59476.5元;而一般人身损害按《人身损害解释》赔偿,五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如果伤者未超过60周岁,则赔偿20年的60%,伤者可以获得的伤残赔偿金为19860元/年×20年×60%=238320元,二者相差4倍之多。正因为有这样的差距,《工标》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时比《道标》要更加宽松:二人伤势相同的情况下,适用《工标》所得到的鉴定结果比适用《道标》往往要高。这样一定程度也能缩小工伤与交通事故之间伤残赔偿金额的差距。但对于一般人身损害,如果适用《工标》来定残,再适用《人身损害解释》计算赔偿金额,必然会出现高伤残等级与高赔偿标准同时存在的不均衡情形。
(3)从赔偿主体上来看,一般人身损害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同。一般人身损害与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交通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但那是基于交通强制保险制度,如果交通事故肇事人未投保,其本身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工伤的赔偿主体是国家工伤保险基金,其依据的是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基金本身并不是直接侵权人。
二、伤残评定的时间要多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都是由民间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都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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