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
中新网3月28日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条例》有关精神,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和保监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出台,该法第76条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一直备受关注,由于与此条规定相应的具体规定没有出台,各地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做法都不
12日,千呼万唤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自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后,法条中明确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首先是责任保险。《保险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
今天上午,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告诉记者,《强制三者险条例》不具有可操作性,官方对什么是强制第三者责任了解的不太清楚,有关的内容也存在问题。 问题一:保险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审议、征求意见、听证、再审议等程序后,2004年10月22日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
3月28日,《机动车 交通 事故 保险 条例》(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正式出台,并确定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目前许多车主对强制三者险还不是很了解,记者邀请了保险
近来,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尤其是该法第76条的讨论十分激烈。 我们认为,该条的立法精神和技术构造都是好的,正确贯彻执行这条法律有赖于:通过司法解释对该条法律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实施。依照这项法规的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也将同时执行。记者昨天从中国保监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终于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为了进一步增加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经报国务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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