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诉讼的理赔时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不成的将采取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车祸诉讼的理赔也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车祸诉讼的理赔时效、诉讼时效中止情形、保险理赔的原则,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一)补偿原则
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损失时,依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补偿”被保险人的所遭受的损失。大多数财产保险都是补偿性的,但人生保险并非补偿性的,而是
“定额利益”的赔付。补偿原则要求被保险人有损失就赔,赔的多少根据损失的多少来确定。
(二)保险利益原则
三个条件:一是合法的利益;二是客观存在的利益;三是经济上可确定的利益。有了保险利益原则的存在,使保险与赌博从本质上划清了界限,防止赌博行为的发生,又可以防止道德危害的发生,另外,也限制了赔偿或给付的最高限额。
(三)近因原则
“近因”是造成损失的最直接的、起主导作用的原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时,保险公司才需要承担保险责任。
(四)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就是指诚实与信用。诚实要求一方对另一方坦诚相待,不进行隐瞒和欺骗;信用要求双方都如实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最大诚信原则,被保险人将可能得不到任何赔偿,而保险人可能要面对行政处分或保险条款无法执行。
(五)代位求偿原则
保险人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地位。是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包括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车祸诉讼的理赔时效”的法律内容,车祸当事人若要申请车祸理赔的,切不可错过诉讼的理赔时效,这样才能完全的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坏。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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