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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异地伤残鉴定要交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23:06:45 人浏览

导读:

私家车的集聚增长导致每一年的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但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这个环节是特别重要的。在外地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伤残鉴定是不是同样可以鉴定呢?交通事故异地伤残鉴定要交什么资料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私家车的集聚增长导致每一年的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但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这个环节是特别重要的。在外地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伤残鉴定是不是同样可以鉴定呢?交通事故异地伤残鉴定要交什么资料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异地伤残鉴定要交什么资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二、注意事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

  (一)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二)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四)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伤残鉴定其流程,材料务必遵循合法性,不能够弄虚作假。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异地伤残鉴定要交什么资料。同时温馨提示大家谨慎安全驾驶,安全第一,千万不要拿生命开玩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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