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定标准
导读:
在面临交通事故时,如果有涉及到财产损失,是要赔偿的。而这个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认定的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呢?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定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1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范围
(一)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
对于直接财产损失,通常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按照《民法典》第一编总则 的规定,即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并根据这几个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的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折价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另外,双方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者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间接财产损失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
第一,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至于损失数额的计算,应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证明。赔偿被损车辆正常修复期间的停业损失。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停运的,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
第二,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主要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失等,因为货物的损失导致货物出售能够获得的利益无法实现,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对此进行赔偿。
第三,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的情形。对于那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间接损失,不应当赔偿。另外,对于间接损失,如果超出了可以预见的范围,也不应当赔偿。比如当乘客和承运人之间订立了有偿客运合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可以获得的间接利益超出了承运人可以预见的范围,对此承运人无须全部赔偿,而一般只以所得运费为限进行赔偿。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责任编辑:周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把赔偿商量好了,把钱给了就没事了,所有的步骤都要按程序来,需要提供证明的要准备好相关的
一个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肯定会有相应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对于人身损害我们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同样的,如果对于交通事故中发生的直接财产损失也是可以申请鉴定的。那么对
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两年前,我省在郑州市推行简单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交通拥堵。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1、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