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标准
导读:
近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6〕2373号,以下简称《通知》),统一了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标准。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相关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标准十分明确。对于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措施(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这里提到的在用车排放标准不是指转入地要求新车销售所需达到的排放标准,而是指本地区允许行驶车辆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凡是当地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就必须允许迁入。
该负责人强调,取消限迁政策的例外区域范围仅限于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是指: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城市)。这些区域所指明确,不得自行解释,随意扩大。
该负责人指出,取消限迁政策的例外车辆十分明确。只有“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属于取消限迁政策的例外车辆。目前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是指黄标车,即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该负责人表示,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取消已经实施的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相关要求,但对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存在理解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去年,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各地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进行了督办。此次,《通知》再次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意见》有关规定。《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与《通知》规定不符的以《通知》为准。
(商务部: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标准十分明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2008年推出二手车限迁政策,然而近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那么取消二手车限迁标准是什么?哪些车辆不能取消限迁政策?取消限迁政策
近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6〕2373号,以下简称《通知》),统一了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标准
不是国家明令取消限制了吗,为什么外地二手车还是不允许迁入湖南?距离取消二手车限迁(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最后期限已经过去了50多天,湖南长沙的柳先生还是没有等来限迁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