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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狗致老人死亡 律师称不属交通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6 14:17:33 人浏览

导读:

摩托车撞狗狗撞死老太一摩托司机因无证驾驶被治安拘留15天一男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时撞上一只黑狗,黑狗因受惊吓跑向路边时,将公路边行走的老妪撞倒在地,引发脑溢血死亡。昨日,这个因狗违章而引发的事件,虽然司机麻某属正常行驶,但他还是因无证驾
 摩托车撞狗狗撞死老太 一摩托司机因无证驾驶被治安拘留15天

一男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时撞上一只黑狗,黑狗因受惊吓跑向路边时,将公路边行走的老妪撞倒在地,引发脑溢血死亡。昨日,这个因狗违章而引发的事件,虽然司机麻某属正常行驶,但他还是因无证驾驶被新密交巡警拘留。该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引发交巡警、律师、法学教授的争议——

事件:车撞狗引发“连锁反应”

“我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那只狗怎么把老太太撞死了?”昨日,麻某在审讯室向民警讲述了事发经过。

8月16日晚7时,在新密市超化镇樊寨顺达耐火厂工作的麻某,下班后骑着两轮摩托车回家,当他由东向西行驶到超化镇东店村时,一只黑狗突然从路右边窜上公路,麻某来不及刹车,车前轮正好撞在黑狗的屁股上,麻某也连人带车翻倒在公路上。

只听一阵“唧唧哇哇”狂叫,被撞的黑狗发疯般地向公路南边冲去。该村70多岁的刘老太正巧路过此处,来不及躲闪就被黑狗撞倒在地,头部磕在公路上当即昏迷。

麻某说:“我没有驾照,一看出事了,爬起来就跑了过去。”附近村民慌忙拨打120,麻某跟随刘老太来到新密市红十字医院。

当晚11时许,麻某听抢救刘老太的医生说,刘老太没有抢救过来,麻某被吓得跌跌撞撞跑出医院,躲在同学家中不敢出门。后来听说司机逃跑要负全责,就于昨日来到新密交巡警大队投案自首。

因为狗的主人还未找到,狗又是突然跑到路上的,为此,此事故是否构成交通事故,新密市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已向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咨询等待答复。昨日下午,麻某因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15天。

争议:一线交巡警观点不一

对于该起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对此记者采访了交巡警。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民警李哲说,这事虽然发生在道路上,但不是麻先生直接撞倒刘老太,而是狗撞倒的,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

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民警赵伟却有不同看法,他认为首先事故发生在道路上,麻先生、狗、刘老太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相互发生接触,所以肯定属于交通事故。赵伟的同事韦一也认为,在道路上行驶,尽管狗“违章”,但麻先生却是第一责任人,因此属于交通事故,只是狗主人也有一定责任。[page]

郑州市交巡警六大队民警黑继斌认为,该事件应该属于意外性交通事故,但主要责任在狗,而不是麻先生。民警韩琰则认为,这样的事故他从来没有遇到过,所以很难说清是不是交通事故。

律师:此事不属于交通事故

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事故科一民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有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首先麻先生属于正常行驶,且没有与人直接接触,因此,该起事故并不符合定义要求,不属于交通事故,但对此道路交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对此,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国涛也持相同观点。《道路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所构成的事故称为交通事故。现在是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撞到狗,人却是被狗撞死的,并不符合道路交通法规定,且有无驾照在该事故中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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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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