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保险规定
导读: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大致可以分为运营车辆和非运营车辆,运营车辆是指车租车,货车等提供给车主本人外的营业性活动,这种运营车辆很普遍,需要法律去规范,关于运营车辆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1986年,我国出台了《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将公路运输分为两种,即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各种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运输被归类于营业性运输,而其他的为本单位的生产生活服务的没有产生费用结算的运输称之为非营业性运输。用于营业性运输的车辆就是我们提到的营运车辆,比如说出租车就是其中的一种。对于非营业车辆,尤其是私家车,保险公司会有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平安网销车险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但是相对于非营运车辆来说,营运车辆使用频率较高,容易超载,所以发生事故的频率也比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说,它的赔付率也是很高的,投保时的保费也相对较高。因此车主遵循营运车辆保险规定非常必要。
营运车辆保险规定其实耳熟能详,但却经常被车主们忽视。比如说第一条,要求车辆载客数和载物量不能违反规定,即不能超载;第二条,要求车主不能用运输货物的车辆运输旅客,要保障旅客的安全;第三条,要求载物车载的货物的长宽高不能违反装载的要求。这些规定即保障了车主和旅客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益。做到以上几点,可以说是对营运车辆车主最基本的要求。但是,这些简单的规定在我们的生活中却没有完全落实,改善这种状况不仅需要车主们的自觉,也需要社会大众的相互监督。
(责任编辑:星辰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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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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