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死亡怎样写判决书
导读:
意外无处不在,在道路上行驶,如果与路人或者来往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结果,这样的交通事故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当事人死亡怎样写判决书,内容仅供参考,因为不同法院书写格式不完全一致。
公诉机关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xx月xx日被_____市公安局_____分局刑事拘留,同年_____月_____日被逮捕。现羁押于_____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以______检刑诉(20xx)14_____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___犯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后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11月13日变更起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指派______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______及其辩护人_____到庭参加了诉讼。因本案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两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xx月28日11时50分,被告人______驾驶______牌轿车沿______路由南向北行至______小区北约______米时与同向行使的骑______牌电动三轮车的被害人______相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告人______将被害人______送往医院后驾车离开,______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责任认定,被告人______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______第二天到公安机关投案。
针对上述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______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提请依法惩处。
被告人______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其辩护人辩护称,被告人______犯罪以后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请求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xx年xx月28日11时50分,被告人______驾驶______牌轿车沿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由南向北行至______小区北约______米时,与同向行使的骑______牌电动三轮车的______相撞,被告人______将被害人______送往医院后驾车离开,______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经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______大队认定,此事故因______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未遵守分道通行规定造成的;事故发生后,______未保护现场,未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事故全部责任。
20xx年xx月29日23时许,______到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______大队投案。案发后,被告人______赔偿被害人亲属xx万元。
在本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______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xxx万元,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______在侦查阶段及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予以供认。
2、证人______证实,20xx年xx月28日11时50分,其驾车沿______路由北向南行至______处听到路东有撞击的声音,看到一辆______轿车撞住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肇事司机把伤者抱到其车前排座上,说是拉伤者去医院看病,周围群众不让司机移动现场,司机不听开车向北走了,其即报警。另有_____市公安局警备部110报警服务台证明在案证实。
3、经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______大队认定,该事故是因______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未遵守分道通行规定造成的;事故发生后,______未保护现场,未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验,______系颅脑损伤死亡。有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据在案证实。
4、赔偿协议书、收条、谅解书证实被告人亲属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本案附带民事部分已解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______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______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
被告人______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法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被告人______犯罪以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减轻处罚。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又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______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宣告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______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二oxx年xx月xx日
书 记 员 xxx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死亡怎样写判决书及其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交通事故判决书无论是否存在当事人死亡情形,格式内容都是大致相同的,只是在描述案情结果时不一样,如果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还有其他问题,请上法律快车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出门乘车相信很多人会有这样的需求。很多人也知道在乘车购票时就会有一份保险包含在车票当中。但是现在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乘客购票上车,途中因车祸
不能一概而论,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死者生前确实有违章行为,并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那么认定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合理的,不能因当事人死亡就免除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我取证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我取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交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