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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校车记12分、记6分、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00:09:04 人浏览

导读:

校车用于接送幼儿上下学、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对于校车安全关系学生上下学安全,驾驶校车有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司机驾驶校车有违法行为的,要被扣12分、扣6分、扣2分。其他车辆不避让校车的,要被扣6分。接...

  校车用于接送幼儿上下学、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对于校车安全关系学生上下学安全,驾驶校车有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司机驾驶校车有违法行为的,要被扣12分、扣6分、扣2分。其他车辆不避让校车的,要被扣6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对驾驶校车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按照国务院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是用于接送幼儿园幼儿、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校车安全关系学生上下学安全,驾驶校车应当担负着重大社会责任,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为保障校车安全,公安部139号令对驾驶校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

  一次记12分的情形:

  1、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6分的情形:

  1、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一次记2分的情形:

  1、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2、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3、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4、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对校车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校车,对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要记6分。

  (责任编辑:汤先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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