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演苏车险理赔的观点
导读:
近期,关于车险理赔中的部分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在郝演苏看来,危机也是一件好事。通过舆论监督,使行业看到问题并且改进。
郝演苏认为,保险业应从行业角度做些工作:首先,要对公众普及保险知识,对汽车保险条款、产品设计、理赔、保额确定等向消费者公示。目前被媒体误解的车险条款,符合现有的市场环境。条款需要完善,但有个时间过程。
其次,改善保险服务质量。寿险公司有一种服务理念叫“帮助客户找出理赔的理由”,产险公司也可以效仿,努力为客户寻找适用条款,帮助其进行理赔。
再次,改进、完善保险条款。我国确定车险保额有三种方式,新车购置价、市场价值和双方协商。从香港市场的经验看,有一个公估机构,只要输入各种车的品牌、出厂年份等信息,系统马上测算出目前该车值多少钱。但是我们目前没有这样一个系统,这也是初级市场的必然形态。将来如果能够建立起这样一个系统,就可以根据民众不同需求来选择定价方式。目前有些条款不能做较大改动时,就要向消费者说明白。同时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与交通事故记录进行对接。
目前遭诟病较多的新车购置价,在部分损失状态下,由于零配件是用新零件换掉旧零件,因此保险公司会希望投保人尽量保足。在全部损失状态下,要按市场规则来做,不能通过保险赔偿获取不当收益。
郝演苏表示,从“无责免赔”到“高保低赔”,都暴露出整个行业危机公关不到位,行业反应跟不上。事实上,最近保险行业里有很多可圈可点的东西,如中国信保对利比亚中资公司的赔偿。媒体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予以报道,但对保险业的成绩也要肯定和宣传。
关于车险“无责免赔”和“高保低赔”这两个问题,目前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在这两个问题上,我认为保险公司并没有主观上的欺诈,只能说客观上存在一些不足,导致一些消费者不能理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公安部交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经逼近2亿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10年内地汽车的年销量将达到美国历史最高水平。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
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时间:2008-1-30第一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