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放宽出租车数量管控
导读:
出租车改革近期有了更加清晰的亮点,其中中小城市放宽出租车数量管控,这是出租车改革的其中一个亮点,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发展,给更大的自主权给出租车企业,也让市民打车不再那么难,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中小城市放宽出租车数量管控
对于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来说,由于道路资源有限必须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才能使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解决得更好。因此要对出租车的经营权总量有所调控,不是让它随意发展,而是有一定数量的控制。
比如现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一些城市,出租汽车在整个城市中除了步行以外的出行比例基本在5%—8%。从国际上特大城市、大城市的交通管理来说,也没有超过8%以上的出行比例。
这次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是为了使出租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用服务赢得经营权。但并不是意味着经营权的费用可以完全放开。这取决于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大城市、特大城市在考虑交通结构和发展过程中,一定会考虑到城市道路容量和公共交通的发展水平。而对中小城市来说,因为公共交通的通达深度、服务时间和服务范围,很难说全天候、全覆盖,适当地放开一些管控。总体说,是要因城而异、因时而异,由各个城市自身进行研究和决策。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出租汽车数量进行管控,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出租汽车运营时间相对比较长,特别是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空驶率高,占用了大量道路资源。
二是考虑到出租汽车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为了避免和防止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地进入市场,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出租汽车数量失控和服务质量的降低。
鼓励中小城市探索市场运力调节,用市场方式来解决运力紧张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城市将来预期可以放开,有的城市现在也可以放开。但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型城市,由于交通拥堵、尾气污染等因素,特别是道路资源的有限性,出租汽车数量管控不可能完全放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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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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