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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的行政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09:51:13 人浏览

导读:

汽车是一个很伟大的发明之一,它解决了人与人之间因距离产生的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居多的便利。但是随着道路上的汽车,随着而来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那么闯红灯的行政处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汽车是一个很伟大的发明之一,它解决了人与人之间因距离产生的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居多的便利。但是随着道路上的汽车,随着而来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那么闯红灯的行政处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闯红灯的行政处罚

  闯红灯是行政处罚。

  闯红灯行为: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开车闯红灯 罚200元 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由原来的5元提高到200元,并扣除3分。而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将被罚10元。

  二、行政拘留怎么执行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三、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会有案底,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生活中很多人都觉得闯个红灯是件小事,不以为然。但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闯红灯的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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